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提高我校自编教材质量,按照《泰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我校优秀自编教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参评教材的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
2.参评教材必须是正式出版,且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
3.参评教材必须是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并有2年以上教学使用经历且效果良好。
4.参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专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符合我校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5.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参评的教材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主编认真填写《优秀自编教材申报表》。经初评排序后,推荐至教务处。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选,量化打分排名后产生各级奖项。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3份,样书1本,教材使用及推介情况的支撑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于2020年11月19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A221。联系人:时群;电话:6715596。同时将电子稿以“单位—姓名”命名发至邮箱shiqun999@163.com。
附件1:泰山学院优秀自编教材申报表
附件2:单位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