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0]61号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泰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泰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进行预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和条件
(一)审核范围: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课程学分修读情况。
(二)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1.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实践环节修读全部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
2.综合素质课和专业拓展课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请按照要求特别审核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学分。
(三)学位资格审核条件:
1.获得毕业资格;
2.未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
3.学位外语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其中普通本科专业要求大于等于CET4考试319.5分及或小语种45分,艺体类、春季高考本科专业要求大于等于CET4考试284分或小语种40分;
4.非学分制的学生必修课程首次考试不及格门数累计不超过必修课总门数的三分之一。
5.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能低于2.0。
二、审核程序
(一)学院审核。
10月30日前,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做好毕业资格和学位预审核工作,同时通知学生自查。
(二)数据确认。
11月15日前,二级学院将结果反馈给学生核对,有问题的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教务处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