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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的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
各教学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做好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今年的预算工作。绩效目标是预算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项目事前评估是项目入库的必备前置条件,按照“谁申请,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编报,所有材料见财务处“2021年预算附件”(附件1)。各教学实验平台申报单位,组织事前绩效评估,出具评估结论,形成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专家承诺书、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材料。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凡是评估结果认定为“建议予以支持”以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不得纳入学校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
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根据财务处的要求,往年已入库项目按照新项目要求重新上报材料。原则上一个单位一年申报一个建设项目。预算项目要做细做实,列明设备购置清单,包括所购仪器设备、配套设备、环境改造、实验安全方面的设备和设施等,务必做实作全。所购仪器设备禁止购买科研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以上、用于教学的贵重仪器设备要单独论证。
各单位在立项建设前务必落实好实验平台项目所需实验用房,未落实好实验用房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在立项中涉及环境改造部分与后勤处沟通后填报,涉及消防安全部分与安全管理处沟通后填报。
根据财务处要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预算附件(附件1)
2、2021-2023年教学实验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附件3)
二、报送要求
1.时间: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0年9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纸质文档提交二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到tsusyglzx@163.com。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提交。
2.地 点: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A221
3.联系人: 王新利, 联系电话6716583。
教务处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