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关于编报2021-2023年度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9-23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559

教处字[2020]57

 

各学院:

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的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

各教学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做好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今年的预算工作。绩效目标是预算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项目事前评估是项目入库的必备前置条件,按照“谁申请,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编报,所有材料见财务处“2021年预算附件”(附件1)。各教学实验平台申报单位,组织事前绩效评估,出具评估结论,形成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事前绩效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专家承诺书、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材料。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凡是评估结果认定为“建议予以支持”以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不得纳入学校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

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根据财务处的要求,往年已入库项目按照新项目要求重新上报材料原则上一个单位一年申报一个建设项目。预算项目要做细做实,列明设备购置清单,包括所购仪器设备配套设备、环境改造、实验安全方面的设备和设施等,务必做实作全。所购仪器设备禁止购买科研仪器设备;单价40万元以上、用于教学的贵重仪器设备要单独论证。 

各单位在立项建设前务必落实好实验平台项目所需实验用房,未落实好实验用房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在立项中涉及环境改造部分与后勤处沟通后填报,涉及消防安全部分与安全管理处沟通后填报。

根据财务处要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预算附件(附件1

22021-2023年教学实验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附件3)

二、报送要求

1.时间: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09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纸质文档提交二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到tsusyglzx@163.com。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提交。

2.地  点: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A221

3.联系人: 王新利, 联系电话6716583

 

                  教务处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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