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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教改项目进度检查及结题验收补充说明

时间:2020-04-23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561

关于校级教改项目

进度检查及结题验收办法的补充说明

《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8]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项目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加强对项目研究的领导、监督与支持,制定推进项目进展的各项措施,促使项目研究按期高质量完成并做好成果培育的汇总情况。

随着学校立项项目数量逐渐增多,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提升研究效果,现委托承担项目的教学单位对项目进行进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将有关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1. 根据“办法”,学校对校级教改项目资助经费为重点2万、面上1万;经费开支范围中专门提到论证、鉴定、验收费:指组织项目立项论证、教研成果鉴定和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请各项目主持人拿出不低于经费资助的10%用于项目检查及验收工作。

2. 学校第十批项目结题验收、第十一批项目进度检查均须在525日前完成。项目研究成果评审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每个批次的项目不超过40%的优秀。同时请二级学院将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地点、专家组名单等提前报备教务处。

3.工作完成后,相关检查及验收材料及时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将根据“办法”,“按照项目研究情况及成果水平分配下一届教改项目的申报名额”。

附件:**学院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检查)材料情况汇总



附件:**学院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检查)材料情况汇总

学院(章) 审核:院长(签字)

专家名单:

时间:

每个项目材料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完成情况、成果(阶段性成果)材料、项目验收(检查)综合评价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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