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请参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泰院政发[2017]19号)文件要求,做好2017级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于6月7日前上报各学院大类专业的分流细则。期末考试优先安排大类专业,并于本学期放假前完成所有分流工作。涉及学院和大类专业如下:
文学与传媒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院:历史学类
外国语学院:英语类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类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
化学化工学院:化工与制药类
机械与工程学院:机械类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生物科学类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类
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设计类
联系人:尹柯
上报邮箱:tsuyinke@163.com
泰山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