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全体学生:
根据《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暂行办法》(泰院政发2014-3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核准,学校拟批准陈倩倩等16名学生的专业二次选择申请,现对拟批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从9月21日起至9月25日止。
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教务处学籍科实名书面反馈或举报。教务处将对所反馈意见或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教务处不受理匿名反馈意见或举报。
受理时间: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6717115
教务处
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