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自编教材编写、资助的说明
根据《泰山学院教材编写出版资助办法》(泰院政发〔2012〕83号),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自编教材,必须向教材管理中心申请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出版后不予资助。
现对2015年及以后教材编写、资助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1、申请编写
第一编者填写“泰山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申请表”,在出版的前一年11月1日前向教材管理中心提交,教务处审核后纳入学校统一管理。11月1日前没有提交申请的,出版后不予资助。2015年自编教材编写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12月1日。
2、申请资助
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自编教材,待正式出版后由第一编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泰山学院自编教材资助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每年11月1日前报教材管理中心审核,年底予以资助。
3、以上两个申请每年11月1日前长期受理,不再每年下发通知。
4、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