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12]23号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的网上录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6月1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课程、教学计划录入。
2. 6月2日,教务处审核确认教学计划。
3. 6月5日—月7日,各教学单位完成开课任务书录入。
4. 6月10日,教务处输出开课任务书,确定学生选课时
间安排。
5.6月12日—6月14日,学生网上选课、校对课表。
二、注意事项
1.课程管理模块中标记星号的字段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填写,即课程号、课程名、开课系所、本研标志、课程类别、学时、学分、课内周学时、实践周数。
2.务必确保教学计划完整准确,保证各年级、各专业的课程信息完整准确,做到不缺课、不漏课,否则,将导致学生无法选课。录入公共基础课时须注意,专科公共基础课课程号开头字母为zg,如大学英语A为zg0000006A。
3.院系教学计划中开课学年、开课学期、课程类别、课程属性为必填字段,课程属性字段除必修课填“必修”外其余课程均填“限选”。
4.严禁更改系统中已有课程的课程号,新增课程可按课程号编码规则追加编号,须避免与已有课程重复。
5.如果课程分若干个方向,每一方向由不同的教师授课,做此类课程的“开课任务书”时可将不同的方向用课序号加以区分,院系须将此类课程按“选课课程信息对照表”的格式向学生公示,学生依据“选课课程信息对照表”通过选课系统选择课程方向和授课教师。
望各院部严格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如有疑问可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站下的院系使用指南(http://210.44.195.22/)查询使用说明。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