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08]15号
各系(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和泰山学院2008年工作要点,我校近期推荐省级教学名师、评选校级教学名师。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省教育厅网站)和《泰山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泰院政发〔2005〕76号),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学名师申报
(一)申报范围
我校校级教学名师可以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学校组织专家组择优推荐一名。已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材料
1.第四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填写时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通知》的附件4 )。
2.候选人的个人电子资料(电子版)清单(见《通知》的附件6)。
3.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三)申报时间
2008年4月14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715596或6713007。
二、校级教学名师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最近三学年连续在岗,直接面向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3. 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主讲课程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成果得到同行公认。
4. 具有一定的科研积累,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5. 积极主动地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材料
1.《泰山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申报表》二份。填表时可从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中下载。
2.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08年4月20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系(院、部)做好通知和推荐工作。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