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现将有关申报公选课及公选课教材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新申报教师请填写《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见附件一),连同准备好的占全部内容1/3以上的教案,由本人于2008年1月6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已经正式开课的公共选修课教师可以编写本课程的讲义供选课学生使用,待使用一段时间后交出版社作为教材出版发行。讲义编写要严谨规范、图文并茂,字数以3000字/课时为宜。编写讲义的教师可填写《公共选修课讲义编写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修改定稿的讲义电子版于2008年1月20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科。ninghailiang689@163.com
附件一: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附件二:公共选修课讲义编写登记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