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自编教材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19浏览次数:180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泰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学校考虑到这是合校以来对自编教材进行的首次评选,为提高自编教材的选优率,结合山东省教育厅首届优秀自编教材的评选通知精神,现将我校自编教材的评选范围扩大至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符合此范围的参评老师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自编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3日。

   以后优秀自编教材将按相关文件每两年评选一次。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19日